第十轮投票仍未果 美众议院议长选举混乱局面如何收场?******
中新网1月6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月5日,美国众院议长选举第十轮投票仍未果,尽管做出了巨大让步,共和党领袖麦卡锡反而一再丢票,未能赢下党内保守派的支持,议长之位持续“难产”。麦卡锡称,共和党人虽未能达成一致,但谈判已取得很大进展。不过,他的反对者则警告称,这场“议长之争”可能拖上数周。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指出,在第十轮投票失败后,目前的众议院议长选举,已经成为了164年来投票次数最多的一次。此前最高纪录发生在1859年,当时的投票进行了四十四轮。如果无法选出众议长人选,所有众议员都无法宣誓就职,众议院的正常工作也无法推进。
资料图:麦卡锡。 中新社记者 沙晗汀 摄
“谈判让麦卡锡显得软弱”
继10轮投票后,众议院依然无人赢得当选议长所需的简单多数,即至少218票。共和党在新一届众议院占222席,其中200人在把票投给麦卡锡、21人投给共和党众议员唐纳兹,一人投“缺席票”;民主党人的212票则一致投给了众议院民主党领袖杰弗里斯。
据《纽约时报》援引三名知情人士报道称,在过去两天连续六轮投票未能胜出后,麦卡锡私下里同意了反对派提出的更多要求,包括允许一名议员在任何时候强制进行快速投票,把他从议长位置上“赶下来”,这将极大削弱议长权力。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麦卡锡还承诺允许右翼派系在强大的规则委员会中挑选该党三分之一的成员。此外,他还承诺将开支法案开放给自由辩论,任何议员都可以在辩论中提出修改,包括那些旨在破坏或否决法案的修改。
“事实上,(麦卡锡)正在与共和党人谈判,这让他看起来非常、非常软弱,以至于到了绝望的地步。”一位共和党游说者说道。
另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共和党人虽然在11月以微弱优势赢得了众议院的控制权,但共和党内部的裂痕由来已久,一群强硬的保守派联合起来反对麦卡锡的提名。
“麦卡锡有一段时间没有与核心小组的部分成员交朋友,他树敌很多,”另一位匿名的共和党游说者称。“出于政治原因或个人原因,有些人不喜欢他。”
麦卡锡该何去何从?
华盛顿的政治观察家已经开始就众议长选举该如何结束提出各种假设。他们预测可能的结果有:麦卡锡坚持并获胜,但做出了各种重大妥协,到完全可能退出选举,转而支持其副手路易斯安那州众议员史蒂夫·斯卡利斯。甚至有一个不太可能的结果是,5名共和党人决定投票给民主党人杰弗里斯,并让他控制众议院。
芝加哥大学研究党派关系的政治学家露丝·布洛赫·鲁宾 (Ruth Bloch Rubin) 称,就目前而言,麦卡锡“基本上是党内一方的人质”。
麦卡锡已承诺不再做出任何让步,但可能也别无选择。他可以尝试通过出色地完成委员会的任务或担任新的领导角色来赢得顽固派共和党众议员的支持。
“他必须给那些反对他的人一些东西来挂在帽子上,”曾为前国会议员游说者的亚伦·卡特勒说道。然而,另一位共和党游说者认为“根本没有通往胜利的道路”。
新加坡《联合早报》称,共和党人在民主党人帮助下选出“折中人选”的可能似乎越来越大。进步派民主党众议员卡纳表明,可能支持一名温和派的共和党人成为议长,前提是对方同意与民主党共享传票权,并避免在政府资金和债务上限问题上采取边缘政策。
英国《独立报》称,这并不是麦卡锡第一次角逐众议院议长一职,2015年时任众议院议长约翰·博纳辞职后,麦卡锡曾参加竞选,但随后宣布退出并导致投票被推迟。
众议院议长选举为何如此重要?
在美国政坛,众议院议长是“三号人物”,地位仅次于总统和副总统。众议长是众议院的政治领袖,掌管着众议院议事日程。众议院掌握弹劾权和政府的“钱袋子”。
据BBC介绍,众议院议长是美国政治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控制着众议院的立法议程和时间表,以及各委员会的席位。
分析称,旷日持久的众议长选举可能会破坏众议院共和党人在优先事项上迅速取得进展的希望,其中包括调查拜登政府和其家人,以及关于美国经济、能源独立和边境安全的立法等。
共和党内最激烈的反对来自右翼。《纽约时报》分析称,即便麦卡锡争取到了足够票数,他作为议长显然也会受到右翼的裹挟,因为他在拉票过程中不得不给他们一些承诺。但另一方面,一些共和党内反对派则表示,不相信麦卡锡在最后时刻给他们的承诺。
第11轮众议长投票选举正在进行,尚不清楚僵局是否会打破。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